門牌證明

1.申請人(房屋所有權人或現住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2.委託他人申請附繳委託書正本、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3.申請人為利害關係人時,應帶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4.規費每張20元。
5.委託書在國外作成,應經駐外館處認證;在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並註明申請份數。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郵寄申請者,隨函附繳現金)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臨櫃申請:0.125日(1小時)
(2)郵寄申請:4日
2.網路申辦: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2日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建物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相關資訊: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電話、傳真、地址

1.上開文件皆須正本。
2.郵寄申請附繳證件應以正本證件辦理,並附規費及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3.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