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影印、抄錄、證明書及查閱

1.申請核發資格證明書、公司登記證明書應附文件如下:
(1)公司影印、證明書及查閱申請書1份。
(2)規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每次申請相同證明書第2份起每份100元)。
2.申請核發公司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證明書應附文件如下:
(1)公司影印、證明書及查閱申請書。
(2)公司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譯本一份(請參照表格下載之範例;除書面外,請另提供電子檔E-MAIL本處登記服務科電子信箱:cx_tcooc2@gov.taipei。
(3)規費:每份新臺幣600元(每次申請相同英文證明書第2份起每份100元)。
3.申請影印及查閱公司登記資料應附文件如下:
(1)公司影印、證明書及查閱申請書、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及利害關係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申請抄錄公司資料時,無論是否委託代理人申請,除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外,均應另行檢附利害關係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憑辦)。
(2)規費:
 a.查閱每一公司新臺幣400元,查閱時間超過2小時者,每超過1小時加收100元;不足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
 b.申請提供公司登記表、章程、董事會議事錄、董事同意書、股東同意書、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其附件等文件之影本者,每份新臺幣10元。
 c.申請提供資本形成表者,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幣300元。
 d.以電子方式申請線上調閱及下載最近一次之公司登記表或公司章程電子檔者,每一公司每項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元。申請以書面列印或其他電子形式取得一定條件或範圍之公司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站公示資料者,每一公司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元。
 e.如另需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再繳納規費新臺幣50元。
4.網路申辦應使用工商憑證(MOEACA)驗證。
5.其他應注意事項: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如係外文者,登記主管機關得另請其檢附中譯本。

郵寄申辦、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傳真申辦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 ■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抬頭請註明「臺北市商業處」)□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
A.證明書(中文):3日
B.影印、抄錄、查閱案件:4日
C.申請提供資本形成表:8日
D.公司及分公司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證明書:7日
(2)臨櫃親自申辦〔影印公司登記影像檔資料、證明書(中文)〕:0.125日(1小時)
2.網路申辦:□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1)證明書(中文):3日
(2)影印、抄錄、查閱案件:4日
(3)申請提供資本形成表:8日
(4)公司及分公司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證明書:7日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

商業處登記服務科
電話:02-27208889轉6485、6491
傳真:02-27228444、02-27200056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服務櫃檯作業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17:00後不受理隨到隨辦。
*電話諮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

1.申請影印公司登記資料庫已掃描之登記表、核准函抄件、章程、董事會及董事會簽到簿或股東會議事錄(發起人會議或股東同意書);公司登記證明書(不含公司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證明書)如資料齊備臨櫃申辦可申請隨到隨辦。
2.如以傳真方式申請,請至商業處網站(網址:http://www.tcoocweb.gov.taipei/PeopleApply/Miskf010)填寫申請書,併請辦理繳費,完成繳納規費後,請將申請書及相關附件傳真至本處,傳真號碼:(02)27200056,傳真完成後請撥打02-27208889/1999轉6491或6485確認資料傳送無誤。
3.退還規費如以銀行轉帳方式辦理,請於申請書詳填銀行(郵局)分行(支局)名稱、帳號並檢附清晰之存摺影本,轉帳匯費新臺幣30元自所退還規費中扣除。
4.自取案件於領件時,須攜帶收據(如收據遺失,以公司名義申請者,應攜公司、代表人原留存印鑑章;以個人名義申請者,應攜身分證明文件)至商業處公司登記櫃檯填載個人基本資料,供登記機關查驗後領件。
5.公司及商業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係跨部會整合型服務網站,得以工商憑證透過網路傳輸附件方式申請公司影印、抄錄、證明書及查閱,請至(http://onestop.nat.gov.tw)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