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核發資格證明書、公司登記證明書應附文件如下:
(1)公司影印、證明書及查閱申請書1份。
(2)規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每次申請相同證明書第2份起每份100元)。
2.申請核發公司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證明書應附文件如下:
(1)公司影印、證明書及查閱申請書。
(2)公司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譯本一份(請參照表格下載之範例;除書面外,請另提供電子檔E-MAIL本處登記服務科電子信箱:cx_tcooc2@gov.taipei。
(3)規費:每份新臺幣600元(每次申請相同英文證明書第2份起每份100元)。
3.申請影印及查閱公司登記資料應附文件如下:
(1)公司影印、證明書及查閱申請書、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及利害關係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申請抄錄公司資料時,無論是否委託代理人申請,除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外,均應另行檢附利害關係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憑辦)。
(2)規費:
a.查閱每一公司新臺幣400元,查閱時間超過2小時者,每超過1小時加收100元;不足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
b.申請提供公司登記表、章程、董事會議事錄、董事同意書、股東同意書、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其附件等文件之影本者,每份新臺幣10元。
c.申請提供資本形成表者,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幣300元。
d.以電子方式申請線上調閱及下載最近一次之公司登記表或公司章程電子檔者,每一公司每項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元。申請以書面列印或其他電子形式取得一定條件或範圍之公司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站公示資料者,每一公司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元。
e.如另需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再繳納規費新臺幣50元。
4.網路申辦應使用工商憑證(MOEACA)驗證。
5.其他應注意事項: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如係外文者,登記主管機關得另請其檢附中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