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登記申請書1份。
2.商業經營之業務,依法律或法規命令須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其申請商業各類登記事項,應附具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1份。
3.增加所營業務項目者、減少所營業務項目且涉及名稱變更者加附:
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申請表或答覆書1份。
4.如增加所營業務項目,其負責人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者,加附經濟部 投審會許可文件1份。
5.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應附具委託書1份。
6.【規費】登記費:
(1)郵寄、親自、委託申辦:新臺幣1,000元。
(2)網路申辦:新臺幣1,000元 (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公司及商業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並完成附件上傳者,減徵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