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臺北市光華數位新天地戶外廣場場地使用

1.臺北市光華數位新天地戶外廣場場地提供使用申請書件1式3份。申請書件內含:
(1)表1:申請表(含用印)
(2)表2:申請活動簡介
(3)表3:申請費用概估表
(4)表4:申請人資料表
(5)表5:申請人證件影本
(6)表6:計畫使用內容
(7)表7:舉辦活動必要之設施、車輛、活動宣傳簡章
(8)表8:清潔、交通維持及安全維護計畫
(9)表9:緊急事件處理及善後復原計畫
(10)表10:活動計畫範圍圖、活動用舞台或攤棚之規模圖
(11)表11:詳細流程圖
2.如屬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共同主辦、合辦,或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為贊助、協辦或指導之活動,請檢附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證明函文。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6日
2.網路申辦:6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市場處公有零售市場科
電話:02-25505220轉2109
傳真:02-25585534
地址:103012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1.活動期間應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活動辦理前須提供保單影本1份。
2.通過後,須繳納依「臺北市光華數位新天地戶外廣場場地提供使用原則」計收之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