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民宿登記證及民宿專用標識申請變更登記或補(換)發

1.申請書
2.原民宿登記證(換發申請時檢附)
3.申請人或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4.委託他人申請時,應提出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網路ATM )■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臨櫃繳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
2.網路申辦: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民宿管理辦法
觀光傳播局觀光產業科
電話:02-27208889轉6897、6896
傳真:02-27585041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

申請變更登記或補發、換發民宿登記證者,應繳納新臺幣1000元;其申請補發或換發民宿專用標識者,應繳納新臺幣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