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家庭兒童托育補助

1.社工調查訪視或評估報告需有社工之簽章。
2.申請托育補助者,請於兒童已實際就托或近就托時間再行提出申請;申請優先就托本市公立幼兒園者,請敘明欲就托之公立幼兒園名稱。
3.相關申請項目、補助標準請詳閱「臺北市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辦法」及「臺北市弱勢家庭兒童托育補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