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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會館場地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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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1.臺北市新住民會館場地借用申請表1份
2.以新住民個人名義借用者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3.以機關團體名義借用者須出示辦理新住民相關課程、座談會及活動等之計畫、簡章、宣導單等足資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郵寄申辦、會館臨櫃親自申辦、電話申辦、傳真申辦、電子郵件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6日
2.網路申辦:6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口政策科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065、6260
傳真:02-27598797
萬華新住民會館地址:108010臺北市萬華區長沙街2段171號
士林新住民會館地址:111040臺北市士林區大東路75號
備註
申請人注意事項:
1.本會館場地是以辦理新住民相關研習、課程、訓練、會議、聚會、展覽及活動等活動之個人或機關團體為借用對象。
2.申請人應於使用日前3個月至7日內,經核准同意後始得使用,倘因故取消預定之場地,須於預定使用前5日通知館方人員,不得私自轉讓。
3.如同一時段有2者以上之申請場地借用,以先提出申請者或管理機關、學校及其他機關團體有優先借用場地權。
4.其他注意事項,請參考「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及公告。
受理窗口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地址
臺北市萬華新住民會館
(02)2370-1046
(02)2371-6725
108010臺北市萬華區長沙街2段171號
臺北市士林新住民會館
(02)2883-7750
-
111040臺北市士林區大東路75號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口政策科
1999轉(外縣市02-27208889)轉6065、6260
(02)2759-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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