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檢驗

1.申請書1份
2.個人申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3.公司行號申請:臺北市商業處登記有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影本應加蓋公司或商號章及負責人印章,申請檢驗項目須與營業項目相符)
4.機關團體、法人申請:公函或登記書影本1份
5.掛號回郵信封1個(請貼足郵資,自取者免備)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
■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

1.一般申請(非網路):
(1)細菌檢驗:11日
(2)衛生檢驗:13日

2.網路申辦: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1)細菌檢驗:11日
(2)衛生檢驗:13日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科
電話:02-28280102轉5988
傳真:02-28250869
地址:1126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111號7樓

1.本項檢驗限設籍臺北市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及市民等申請檢測案。
2. 檢驗費用及樣品量:詳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檢驗規費收費基準表及檢驗樣品量表(於本申請項目「書表下載」區下載)。
3.受理衛生檢驗申請時,發現該申請人提送之樣品已超過保存期限或有涉及消費糾紛、民事賠償或刑事案件之虞者,應不予受理。
4.送驗食品應符合工廠登記之主要產品項目。
5.檢驗報告書字號不得作為宣導廣告或商業推銷之用。
6.中華郵政國內普通掛號函件資費表查詢:(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0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