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申請

1.申請書1份。
2.建築主管機關或其變更使用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該管審核條件初步核定之證明文件影本。
3.相關變更使用之坐落位置圖說與施工圖說。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核准後須繳交審查費及回饋金,詳見備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0日
2.網路申辦:1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
電話:02-27208889轉6596
傳真:02-27596010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

1.審查費新臺幣3,000元,申請農業用地變更使用面積超過1公頃者,每超過0.5公頃加收審查費新臺幣1,500元,超過面積不足0.5公頃者,以0.5公頃計算。
2.本局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5條,核算回饋金應繳金額。
3.申請基地位於山坡地範圍者,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2條第4項規定應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免重複繳交「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
4.如屬山坡地範圍者,須檢附已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之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