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款核撥申請書1份,包含下列文件:
1. 補助款領據1份。(正本)
2. 竣工及完成驗收證明表1份。(正本)
3. 實際支用費用明細表1份。【若申請案同時向其他計畫或機關申請補助,應於竣工後向本局提出核銷申請時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4. 支付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費用原始憑證(發票或收據)正本1份。【原始憑證正本若需用於報稅,請提供影本並註明正本用途】
5. 撥款帳戶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1份。
6. 經濟部能源局核發之設備登記文件影本1份。
7. 本局核定補助公文影本1份。
8. 依其他法規應備之文件(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