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投資計畫核發完成證明

1.生技醫藥投資計畫完成證明申請書。
2.設立或資本額變更登記前、後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投資計畫之機器、設備安裝地位於科學園區、農業科技園區或科技產業園區內者,為設立或資本額變更登記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生技醫藥投資計畫核准函影本。
4.足資證明完成生技醫藥之研究發展、臨床前試驗、臨床試驗或田間試驗之證明資料、生技醫藥上市或製造許可證明,或受託開發製造生技醫藥之證明資料。
5.購置之全新機器、設備及技術清單、配置圖及購置該機器、設備及技術之統一發票影本、海關進口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或會計師查核證明文件;無購置行為者,免附。
6.議決該投資計畫增資之股東會或董事會會議紀錄影本;屬新投資創立者,為發起人會議紀錄影本。
7.募集現金資本之相關證明文件。
8.該投資計畫所支應之公司固定營業場所之投資、興建、各項與公司經營本業有關之營業成本及費用支出審查明細清單及相關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5日
2.網路申辦:15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採書面審查):47日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

產業發展局科技產業服務中心
電話:02-27208889轉2090
傳真:02-27588790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西北區

1.本案配合經濟部發布之「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辦理。
2.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未能檢具應備證件第4項者,將依據「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8條第2項,移請經濟部循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第2條第2項邀請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召開專案會議提供諮詢意見,處理時限4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