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復健機構開業、變更負責人及遷址登記

1.申請書1份
2.負責人資格證明文件影本1份及最近3個月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
3.所聘工作人員應檢附資格文件影本1份(應符合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之規定)
4.設置計畫書1份(包括機構名稱、願景、任務、業務項目、開業地址、基地面積、建築面積、設立服務人數、基本復健治療設施、機構組織架構及人員配置與職掌、服務及管理要點【需涵蓋復健服務品質之管理、健康維護、突發性緊急醫療及異常事件處理、敦親睦鄰措施及佐證資料】、收費標準、生活公約)
5.建築物平面簡圖正本3份
6.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影本1份
7.醫療法人附設機構:
(1)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函件1份
(2)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3)財產移轉為法人所有之證明書影本1份
8.法人或其他人民團體附設機構: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函件1份
(2)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3)財產移轉為法人所有之證明書影本1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 □線上信用卡 □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 ■金融機構匯款 □信用卡
□郵政劃撥 ■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 □電話繳款 □悠遊卡
□其他

1.一般申請(非網路):21日
2.網路申辦:21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衛生局櫃檯(臨櫃申辦)
電話:02-27208889轉2540
地址:111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1.設置計畫書中敦親睦鄰措施可附照片、會議紀錄、管委會同意書相關證明為佐證資料。
2.透過網路申辦者,於所有證件寄達衛生局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