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書1份
2.負責人資格證明文件影本1份及最近3個月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
3.所聘工作人員應檢附資格文件影本1份(應符合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之規定)
4.設置計畫書1份(包括機構名稱、願景、任務、業務項目、開業地址、基地面積、建築面積、設立服務人數、基本復健治療設施、機構組織架構及人員配置與職掌、服務及管理要點【需涵蓋復健服務品質之管理、健康維護、突發性緊急醫療及異常事件處理、敦親睦鄰措施及佐證資料】、收費標準、生活公約)
5.建築物平面簡圖正本3份
6.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影本1份
7.醫療法人附設機構:
(1)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函件1份
(2)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3)財產移轉為法人所有之證明書影本1份
8.法人或其他人民團體附設機構: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函件1份
(2)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3)財產移轉為法人所有之證明書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