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申請書1份。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申請人之新式戶口名簿或近一個月申請戶籍謄本1份。
4.事業計畫書1份。(申請簡易貸者,免填本計畫書第十一項事業或創業經營計畫)
5.切結書1份。
6.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或商業登記抄本或有限合夥登記證明影本或財政部國稅局核發之營業稅稅籍登記證明影本1份。(如有異動請提供最新資料;屬公司設立登記者,請檢附公文函、登記表、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名冊)
7.所營事業近2年資產負債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影本(需蓋財政部國稅局收件章或網路申報回執聯)(經營小規模商業者免附)。
8.所營事業之最近1年營業稅報稅資料(401、403表或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須蓋財政部國稅局收件章)。
9.申請人、配偶、所營事業之聯合徵信中心資料查詢查詢處理授權書
10.三年內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結業證明文件影本1份(達20小時以上)。
11.擔保貸款之擔保品證明文件影本1份(申請擔保貸款者方須檢附)。
12.加盟契約影本1份(參與加盟體系者方須檢附)。
13.保證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保證人之在職證明正本1份或財力證明文件影本、保證人之親簽之聯合徵信中心資料查詢處理授權書。(自行增加保證人者方須檢附)。
14.承貸金融機構出具之攤還貸款一年繳款證明文件(再次申貸者需檢附)。
15.申請200萬元以上者需擇一檢附:
(1)獲政府各項政策性貸款達100萬元以上者:請附合約影本及承貸金融機構出具連續攤還貸款18個月證明文件。
(2)獲產業局公告之政府相關創新獎項或補助者:請附相關創新獎項獲獎或補助證明文件影本。
(3)平均年營業額達500萬元者:請附申請日前2年營業申報書或401表,須蓋完整財政部國稅局收件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