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收容安置補助

1.申請表。
2.最近一年度全戶各類所得清單暨全國財產歸戶清單正本各1份;或由社會局協助查調財稅資料之委託書(此為年滿65歲且已領有本市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之長者需檢附)。
3.機構入住合約書影本。
4.入住機構滿3個月之繳款證明(入住本市安置機構者免附)。
5.如屬本市低收入戶0-2類且無社會救助法第五條列計人口之重度失能者,需檢附本局低收入住機構合作契約書一式2份。
6.臺北市老人收容安置特別處遇評估及計畫書(本項為機構申請特別處遇費者需檢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不需本局代查財稅或安排失能評估者:11日
(2)需本局代查財稅或安排失能評估者:33日
2.網路申辦:
(1)不需本局代查財稅或安排失能評估者:11日
(2)需本局代查財稅或安排失能評估者:33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老人福利法、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老人收容案置補助計畫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電話:02-27208889轉 6966
傳真:02-27255179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