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鑿井業營業許可

1.地下水鑿井業申請書1份、地下水鑿井業人員明細表1份。
2.原籌設許可函影本。
3.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4.臺灣區鑿井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5.技術員資格證件(畢業證書或考試及格證書)正本。
6.技工考驗合格證書正本。
7.營業許可書、業務手冊、工作證費每張(份)新臺幣300元整。(待核准後繳納)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10日
2.網路申辦:1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

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
電話:02-27208889轉1306
傳真:02-23453938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

1.籌設許可核准之日起6個月內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取得「EZ01011地下水鑿井業」營業項目,加入臺灣區鑿井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再向本局辦理營業許可,始得營業。
2.使用網路申辦者,應備證件為影本者,上傳掃描檔;若為正本者則請郵寄至本局公用事業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