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急難關懷慰問金

1.申請表。
2.可資證明之文件(如醫院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正本、死亡證明書、殮葬費用收據正本……等)。
3.申請人本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
□須繳納規費(如有揭示規費金額必要,得於此處括弧註記;若金額或計算方式說明複雜,則請註記於備註欄)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
□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9日
2.網路申辦:9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 (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原住民急難關懷慰助金核發要點
各區公所原住民服務櫃台
原民會社會福利組

1.戶籍資料由本會透過政府資料整合平臺查詢。
2.非設籍臺北市之人民,因政府資料整合平臺無法查詢戶籍資料,申請時需檢附一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1份,但本會已有相關資料足以證明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