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病故驗屍(行政相驗)服務

醫師到宅時,現場請備妥下列證件供參:
(1)死者身分證明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發還)
(3)死者藥袋或診斷證明書或病歷摘要

電話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醫師完成行政相驗,開立死亡證明書後繳交費用)

1.一般申請(非網路):電話申辦:1日
2.網路申辦:1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客服中心
 電話:02-25553000轉9
地址:10341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電話:1999(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080
傳真:02-27208779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南區

1.如無法確認往生者應採取行政相驗或司法相驗,請先電話洽詢,以免延誤您的申辦時間。
2.臺北市行政相驗:新臺幣3,000元(含交通費),死亡證明書另計(中文死亡證明書3份20元,第4份起每份15元、英文死亡證明書每份 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