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氣)站申請籌建許可

1.申請書。
2.設站基地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使用權同意書1份。
3.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以公司法人或公司籌備處申請經營加油(氣)站業務者,並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經核符公司變更名稱或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影本或經核符公司設立登記預查名稱申請表影本各1份。
4.經建築師核章之加油(氣)站平面配置圖7份。加氣站之平面配置圖須包括加氣站儲氣槽、過壓釋放管、壓縮機、加氣機及相關安全距離等。
5.設站位置及附近狀況圖1份。
6.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7.申請設站用地屬都市計畫地區土地,應檢附本府核發設站用地同意作加油(氣)站使用之證明文件1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待核准後繳納籌建許可費新臺幣3萬元)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30日
2.網路申辦:3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60日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
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
電話:02-27208889轉6611
傳真:02-23453938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

1.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可由申請人提供相關地段地號資料,由本局透過網路逕向主管機關擷取。
2.使用網路申辦者,應備證件除標註影本者,提送掃描影像檔外,其餘皆須申請人郵寄正本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