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職業訓練學費及材料費補助

1.戶籍資料由本會透過政府資料整合平臺查詢。
2.開課前已設籍本市滿四個月之原住民。
3.職業訓練結訓之日起二個月內,備妥應檢附之文件,逕向本會申請補助款。
4.首次申請者,當年度補助金額合計最高以新臺幣3萬元為限。
5.再次申請者,當年度補助金額合計最高以新臺幣1萬5,000元為限,惟前年度已獲補助者不予補助。
6.其他配合本會政策推動之職業訓練培訓職類,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3萬元為限,前述職業訓練培訓職類由本會每年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