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原住民單項體育活動推廣補助計畫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4/08/01至2024/08/31)

1.本會於年初公告收件時間,並於收件截止日後27日內遴聘審查委員並擇期舉行審查會議,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單位。
2.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各項體育休閒活動,並依規定時程檢附核准函影本、收支結算表、原始支出憑證、各項活動計畫執行成果報告辦理核銷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