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裝置假牙補助

1.診治計畫書。
2.本市衛生局合法立案之醫療診所(牙科/牙醫)立案證明文件。
3.醫療收據正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
□須繳納規費(如有揭示規費金額必要,得於此處括弧註記;若金額或計算方式說明複雜,則請註記於備註欄)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
□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0日
2.網路申辦:1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 (個案性):無
4.需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原住民裝置假牙補助計畫
各區公所原住民服務櫃台
原民會社會福利組

1.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且經「醫師評估有嚴重影響咀嚼功能需製作假牙贗復者或植入人工牙根 (植體)者。」。
2.申請對象之活動假牙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3年內不予重複補助;固定假牙每人每年限申請上限6顆,同一齒5年內不予重複補助。
3.戶籍資料由本會透過政府資料整合平臺查詢。
4.至本市聯合醫院及各院區社會工作課辦理者,應提出註記有原住民身份之戶籍資料,供聯合醫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