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原住民文化及社會教育活動

1.申請補助計畫書。
2.社團立案及負責人等相關證明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5日
2.網路申辦:15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原民會社會福利組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開始前一個月提送活動計畫書、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文件影本向本府原民會提出申請。如於每月十五日前提出申請,將於當月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審查結果;於每月十六日以後提出申請者,將於次月三十日前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