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救助

1.申請人及具領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相關戶籍資料
3.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戶影本
4.災害證明(如火災證明書、醫院診斷證明書、住屋或傢俱毀損相片…)
5.災害會勘紀錄表(由區公所提供)
6.切結書(申請人與具領人不同時須檢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8日
2.網路申辦:3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申請日以「里幹事」備齊資料且符合救濟標準起算。
2.集中支付處完成撥款工作平均約3天。
3.網路預約,申請人仍需臨櫃繳驗相關應備證件至區公所後方能正式受理。
4.委託辦理者應檢附委託人、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