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出租公寓申請

1.申請書。
2.切結書。
3.承租人口戶籍資料。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20日
2.網路申辦:2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原民會社會福利組
1.戶籍資料由本會透過政府資料整合平臺查詢。
2.非設籍臺北市之人民,因政府資料整合平臺無法查詢戶籍資料,申請時需檢附一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1份,但原民會已有相關資料足以證明者除外。
3.申請人若與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附配偶之戶籍謄本。
4.承租戶須為設籍本市且具有3口以上人口數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