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臺北市藝文補助(常態)

1.申請者證明文件。(團體:立案登記證書影本;個人:身分證影本、永久居留證影本) 。
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3.申請書表。
4.附件資料。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85日
2.網路申辦:85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藝文補助暨獎勵自治條例、臺北巿政府文化局藝文補助申請須知
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電話:02-27208889轉3515、3525、3527、3601
傳真:02-23455828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1.非全年度開放申請,詳細時間將公布於文化局網站及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全年度開放2期申請。
2.上述文件均一式1份;請詳參「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補助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