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貸款利息補貼第一階段-資格申請

1.應檢附文件檢核表。
2.金融機構同意貸款之契約書影本。
3.未曾獲優惠性貸款補助之切結書。
4.經核貸金融機構開立於申請日一個月內之貸款餘額證明書,或最近一期貸款餘額佐證資料(例如:繳款紀錄、還款交易明細、利息收據等),且前述文件均須載明完整之貸款帳號。
5.申請創業性貸款利息補貼者,申請人應另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開(執)業許可證影本(同時具備二種以上證明文件者,則請一併檢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如有揭示規費金額必要,得於此處括弧註記;若金額或計算方式說明複雜,則請註記於備註欄)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0日
2.網路申辦:1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 (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原住民貸款利息補貼計畫
原民會經濟建設組
電話: 02-27208889分機2013
傳真: 02-27205996
地址: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1.戶籍資料由本會透過政府資料整合平臺查詢。
2.須設籍本市滿四個月之原住民。
3.貸款利息補貼每人以一次為限;作為申請本計畫補貼標的之同一貸款案件已獲其他政府機關各項優惠性貸款補助者,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