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承裝業變更登記

1.名稱變更: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3份。
(3)公司組織請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請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4)繳回電器承裝業原登記執照正本。(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
(5)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6)變更登記費:甲專級新臺幣3,000元、甲級新臺幣1,500元、乙級新臺幣1,000元、丙級新臺幣500元。(待核准後繳納)

2.負責人變更: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3份。
(3)電器承裝業人員明細表1份。
(4)公司組織請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請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5)繳回電器承裝業原登記執照正本。(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
(6)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7)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8)變更登記費:甲專級新臺幣3,000元、甲級新臺幣1,500元、乙級新臺幣1,000元、丙級新臺幣500元。(待核准後繳納)

3.地址變更: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3份。
(3)公司組織請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請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4)繳回電器承裝業原登記執照正本。(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
(5)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6)變更登記費:甲專級新臺幣3,000元、甲級新臺幣1,500元、乙級新臺幣1,000元、丙級新臺幣500元。(待核准後繳納)

4.門牌整編: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3份。
(3)公司組織請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請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4)戶政機關出具門牌整編證明文件。
(5)繳回電器承裝業原登記執照正本。(如遺失以切結書替代)
(6)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7)免收變更登記規費。

5.外縣市遷移至本市: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3份。
(3)電器承裝業人員明細表1份。(新僱用及原僱用人員均需填妥資料)
(4)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5)繳回電器承裝業原登記執照正本(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
(6)每位從業人員資格證明文件(技術士證或電匠考驗合格證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
(7)負責人及從業人員(電匠或技術士或技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8)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9)變更登記費:甲專級新臺幣3,000元、甲級新臺幣1,500元、乙級新臺幣1,000元、丙級新臺幣500元。(待核准後繳納)

6.資本額變更: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3份。
(3)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4)繳回電器承裝業原登記執照正本。(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
(5)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6)變更登記費:甲專級新臺幣3,000元、甲級新臺幣1,500元、乙級新臺幣1,000元、丙級新臺幣500元。(待核准後繳納)

7.等級變更: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3份。
(3)電器承裝業人員明細表1份。(新僱從業人員需填妥資料)
(4)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5)繳回電器承裝業原登記執照正本(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
(6)新僱從業人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7)新僱從業人員本人出具予公司之受聘同意書正本1份。
(8)新僱從業人員資格證明文件(技術士證或電匠考驗合格證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
(9)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10)繳納變更登記規費。(以最高等級收取規費)

8.變更從業人員: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3份。
(3)電器承裝業人員明細表1份。(新僱從業人員需填妥資料)
(4)新僱從業人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資格證明文件(技術士證或電匠考驗合格證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
(5)新僱從業人員本人出具予公司之受聘同意書正本1份。
(6)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7)變更登記費:甲專級新臺幣3,000元、甲級新臺幣1,500元、乙級新臺幣1,000元、丙級新臺幣500元。(待核准後繳納)

9.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換發/補發: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原登記執照聲明作廢之切結書1份。
(3)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4)變更登記費:甲專級新臺幣3,000元、甲級新臺幣1,500元、乙級新臺幣1,000元、丙級新臺幣500元。(待核准後繳納)

10.印鑑變更: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3份。(蓋妥原印鑑章及新印鑑章)
(3)原印鑑章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原印鑑章遺失時,才須檢附)
(4)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5)變更登記費:甲專級新臺幣3,000元、甲級新臺幣1,500元、乙級新臺幣1,000元、丙級新臺幣500元。(待核准後繳納)

11.執照有效期限屆滿展延登記: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3份。
(3)電器承裝業人員明細表1份。
(4)繳回電器承裝業原登記執照正本。(如遺失以切結書替代)
(5)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6)公司或商業最近1期完稅證明影本(401表)1份。
(7)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8)登記執照有效期限內至少1名參加技術講習合格之證明文件。
(9)登記所在地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出具查驗設備之證明文件(甲專級才需檢附)。
(10)從業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資格證書正、影本、受聘同意書正本各1份。
(11)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12)展延登記費:甲專級新臺幣20,000元、甲級新臺幣3,000元、乙級新臺幣2,000元、丙級新臺幣1,000元。(待核准後繳納)
附註:逾期未申請展延換證,原登記執照於登記期限屆滿失其效力。

12.停(復)業登記:
(1)電器承裝申請書1份。
(2)繳回電器承裝業原登記執照正本。(俟復業時發還)
(3)免收登記規費。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ㄧ般案件:6日
(2)特殊案件:16日
2.網路申辦:(1)ㄧ般案件:6日(2)特殊案件:16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

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
電話:02-27208889轉1307
傳真:02-23453938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

1.電器承裝業名稱、負責人、地址、資本額等變更請先至商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核准後,再至本局辦理變更登記。
2.電器承裝業變更登記申請書3份之資料全部都要填妥。電器承裝業變更登記事項表3份,每份均須蓋妥原核准印鑑章,有變動的項目請填寫變更前後資料,未變動的項目免填寫。
3.特殊案件:通知公司(商業)申復技術人員是否離職,處理時限16日。
4.使用網路申辦者,應備證件為影本者,上傳掃描檔;若為正本者則請郵寄至本局公用事業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