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承裝業設立登記

1.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2.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3份。
3.電器承裝業人員明細表1份。
4.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5.從業人員之資格證明文件(技術士證或電匠考驗合格證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
6.負責人及從業人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7.從業人員本人出具予公司之受聘同意書正本1份。
8.登記所在地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出具查驗設備之證明文件(甲專級始需檢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待核准後繳納)(費用詳見備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6日
2.網路申辦:6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54日

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電業規費收費標準
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
電話:02-27208889轉1307
傳真:02-23453938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

1.設立登記費:甲專級新臺幣20,000元、甲級新臺幣3,000元、乙級新臺幣2,000元、丙級新臺幣1,000元。
2.使用網路申辦者,應備證件為影本者,上傳掃描檔;若為正本者則請郵寄至本局公用事業科收。
3.電器承裝業執照取得後,應於1個月內加入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