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管承裝商廢止營業許可

1.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書1份。
2.繳回原領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及技術員、技工工作證。(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6日
2.網路申辦:6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

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
電話:02-27208889轉1306
傳真:02-2345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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