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廠抄錄、查閱及影印事項申請書1份。
2.申請工廠抄錄,每廠次應繳納抄錄費新臺幣1,000元整。
3.申請查閱工廠登記資料,每廠次應繳納查閱費新臺幣400元。查閱時間超過2小時,每超過1小時加收1百元;不足1小時,以1小時計算。
4.查閱後申請影印工廠登記資料,每份新臺幣10元;影印紙張大小超過A3尺寸,每張新臺幣100元。
5.僅申請提供工廠登記資料之影本,而未申請查閱,每廠次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100元,影印費係依影印工廠登記資料規定收取,每份新臺幣10元;影印紙張大小超過A3尺寸,每張新臺幣100元。
6.以上抄錄、查閱及影印費用,均待核准後繳納。
其他:
申請書應加蓋原登記工廠及其負責人印章,若遺失,須登報聲明遺失作廢,並檢附報紙全張,或加蓋事業主體登記之印章,並檢附其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之設立或變更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