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申辦(非網路):67日(僅為區公所辦理時間,俟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核定,轉發通知書)
(1)第一階段:60日(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於5月底前轉送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2)第二階段: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每年6月底前與區公所、臺北市後備指揮部共同會審後,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每年8月底前核定暨製發通知書。
(3)第三階段:各區公所接獲核定通知後,7日內轉發申請人。
2.網路申辦:67日(僅為區公所辦理時間,俟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核定,轉發通知書)
(1)第一階段:60日(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於5月底前轉送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2)第二階段: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每年6月底前與區公所、臺北市後備指揮部共同會審後,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每年8月底前核定暨製發通知書。
(3)第三階段:各區公所接獲核定通知後,7日內轉發申請人。
■全程式□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由兵役局、區公所、臺北市後備指部共同會審後,由臺北市後備指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