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

1.戶口名簿影本、兄弟在營服役證明
2.畢業證書、准考證、繳費證明、錄取通知書、復學證明
3.醫院診斷證明書
4.所屬機構、公司或訓練機關證明、司法機關證明、國防部或內政部死亡通報、家長或結婚證明文件、海岸巡防單位及漁會證明
5.符合延期徵集入營事故其他類別之相關證明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跨區收件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請(非網路):7日(區公所:3日)(兵役局:4日)
2.網路申辦:7日(區公所:3日)(兵役局:4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非本區及設籍外縣市者,須自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2.相關證明文件網頁網址
http://www.tcdms.taipei.gov.tw/MP_121011.html-業務資訊-法規資訊-抽籤、徵集、輸送、兵役宣傳、慰勞法令彙編-【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
3.委託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及委託人、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4.跨區收件公文交換需2日,處理時限以實際受理案件區公所為起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