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置(變更、註銷)土地登記印鑑

1.印鑑申請書。
2.印鑑卡及印鑑章。
3.身分證明文件
(1)本國自然人檢附國民身分證。
(2)外國人檢附護照或中華民國居留證。
(3)旅外僑民檢附經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中央地政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及其他附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4)大陸地區人民檢附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身分證明文件或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證。
(5)香港、澳門居民檢附護照或香港、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明文件。
(6)歸化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應提出主管機關核發之歸化或回復國籍許可證明文件。
(7)法人檢附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公司法人為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抄錄本、影本)。
上列文件除設立、變更登記表抄錄本或其影本外,應檢附正、影本各1份,正本於核對後發還。
4.土地權利登記名義人之權利證明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 5日
2.網路申辦:5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

各地政事務所登記課;電話、傳真、地址:如附表

單 位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松山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02-27230711
轉101

02-87806901

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1樓

古亭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02-29355369
轉101

02-29328922

116057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樓

建成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02-23062122
轉101

02-23062455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8樓

士林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02-28812483
轉101

02-28831213

11101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5樓

中山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02-25022881
轉101

02-25060993

104256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2樓

大安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02-27548900
轉101

02-27024410

106232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1樓


1.其他登記機關處理時限自收到受理所轉寄申請書表時起算。
2.申請人擁有多筆不動產權利分屬不同轄區登記機關管轄者,可由申請人依其不動產所屬之登記機關填備同份數申請書與相同格式之印鑑卡,並備妥掛號郵資,交由受理之登記機關審核後轉寄其他登記機關,由收受轉寄印鑑卡之登記機關向原受理之登記機關查證後,辦理印鑑卡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