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申請書1份。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
3.不動產估價師證書正、影本各1份。
4.損壞或原領之開業證書正本1份。
5.刊登聲明原領開業證書遺失、滅失作廢之報紙正本1份。
6.開業登記變更證明文件正本1份。
7.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一式2張(1張貼於申請書,1張浮貼於申請書)。
8.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書正、影本各1份。
9.開業證書費核發或換發者新臺幣1,500元;補發或變更者新臺幣1,200元。
10.實際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達2年以上之估價經驗證明文件正、影本各1份。
11.最近4年完成專業訓練36個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正本。
12.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正本1份。
13.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