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

1.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應檢附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地政士證書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及其影本各1份(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應檢附)。
4.原地政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開業執照1份。
5.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一式2張。
6.最近4年內完成專業訓練30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
7.建物權狀影本、登記謄本、房屋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以上擇1)。
8.地政士事務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1份。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規費收費方式如備註欄)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6日
2.網路申辦:6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地政士法、地政士法施行細則
地政局土地登記科
1.申請開業登記請檢附第1、2、3、5、7、8項。
2.申請變更登記
(1)姓名變更請檢附第1、2、3、4、5、8項。
(2)事務所名稱或地址變更請檢附第1、2、4、5、7、8項。
(3)共同執業人變更
A.增加共同執業人
a.未開業請檢附第1、2、3、5、8項。
b.已開業請檢附第1、2、4、5、8項。
B.減少共同執業人請檢附第1、2、4、8項。
3.申請開業執照換發
(1)重新換發請檢附第1、2、4、5、7項。
(2)加註延長有效期限請檢附第1、2、4、6項。
4.申請開業執照補發請檢附第1、2、5項。
5.申請開業執照註銷請檢附第1、2、4項。
6.開業執照核發或換(補)發者,證照費新臺幣1,000元;加註者,證照費新臺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