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訂定臺北市巷弄及廣場別名

1.提案表正本。
2.提案人名冊正本。
3.標示牌別名中、英文名稱等相關說明與圖說(含字體、顏色、英譯及設置位置)。
4.提案之領銜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200日
(1)提案名冊資料查對:26日(如遇核對後提案人數不足之情形,需另有10日補證時間)
(2)別名審議會議:34日(含召開會議事宜28日及結果通知6日)
(3)連署期間:120日
(4)連署同意審查:20日
2.網路申辦: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2日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戶籍行政科
電話:02-27256253
傳真:02-27598791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

1.作業規定,請參「臺北市巷弄及廣場別名訂定要點」。
2.本案審查通過後,後續尚有說明會、連署同意審查及標示牌設置等事宜將交由委員會選出之主政機關辦理。
3.本申請案應檢附提案人名冊、標示牌別名、設置位置等相關說明與圖說等正本文件資料,並查驗申請人身分,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