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登記

1.戶口名簿正本。
2.死亡者及其配偶國民身分證正本。
3.申請人印章或簽名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4.死亡證明書正本、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死亡宣告者附法院為死亡宣告之裁定書正本及確定證明書正本。
5.委託書正本。
6.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30元。
7.證明文件及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應附繳之文件為外文者,應附中譯本,中譯本亦須經駐外館處或法院驗證;證明文件在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0.125日(1小時)
2.網路申辦: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2日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本項登記得以委託辦理,惟應附繳委託書。
2.死亡者如有配偶,請攜其配偶國民身分證申辦;如無配偶,則免備。另如非死亡者配偶本人換領其國民身分證,應附繳委託書。
3.上開文件皆須正本。
4.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