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或團體申請持有刀械

1.填寫「人民或團體持有刀械申請書」。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1吋光面照片1張或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影本。
3.刀械彩色圖例(內含尺寸規格、型錄及數量)1式6份。
4.委託公司(工廠)製造或進口者,附該公司(工廠)加蓋圖章及負責人章之公司(工廠)執照影本1份。
5.刀械由國外進口者,並備具「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第1聯、第2聯」;承受販賣(轉讓、出租、出借)者,並檢附原持有人售價(轉、租、借)讓書等文件(填寫:販賣轉讓出租出借刀械申請書)。
6.刀械於進口或購置持有之翌日起7日內,應持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查驗及核發許可證(填寫:槍砲彈藥刀械報請查驗核發證照申請書)。
7.申請人為團體者,除查填其團體名稱及主事務所地址外,並就其負責人之姓名、性別、職別、職業、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逐欄查填。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0日
2.網路申辦:1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證明文件,由受理分局代 為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政事務所,處理期限需12日。
4.須層轉核釋:無

1.警察局保安科
電話:02-23831727
傳真:02-23318964
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2.各轄區分局民防組;電話、傳真、地址:如附表
單位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大同分局民防組 02-25532715 02-25577494 103047臺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00號
萬華分局民防組 02-23893213 02-23706253 108214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135號
中山分局民防組 02-25115862 02-25718177 1042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1號
大安分局民防組 02-23256245 02-23256246 106241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中正第一分局民防組 02-23716461 02-23716461 100008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
中正第二分局民防組 02-23751667 02-23751780 10005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5號
松山分局民防組 02-25790317 02-25796651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2號
信義分局民防組 02-27234874 02-27255456 110014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7號
士林分局民防組 02-28822623 02-28813852 111012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北投分局民防組 02-28932509 02-28959589 112023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
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 02-86618706 02-86618706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2段202號
文山第二分局民防組 02-29331605 02-29331605 116066臺北市文山區景中街2號
南港分局民防組 02-27830753 02-27882602 115001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150號
內湖分局民防組 02-27900411 02-27907403 114020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1.依槍砲彈藥刀械管理及許可辦法第8及21條規定:人民持有管制刀械須「年滿20歲、未曾被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及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證明」。
2.由派出所受理後送分局核轉警察局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