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購市有畸零土地

1.申請書。
2.畸零土地合併使用證明書正本。
3.合併範圍內私地所有權人拋棄承購者,檢附拋棄書及拋棄人印鑑證明,拋棄書經
公( 認) 證者免附印鑑證明。
4.申購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資料影本。
5.自行處理地上物切結書。
6.同意按市價承購切結書。
7.以信託財產申購市地者,應附信託切結書。

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一般案件:10日
(2)特殊案件:20日
2.網路申辦: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1)一般案件:10日
(2)特殊案件:20日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市有非公用畸零土地處理作業要點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
電話: 02-27208889轉6312
傳真: 02-27595677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7樓

1.一般案件為無涉及爭議性或複雜性者。
2.特殊案件為較具複雜性或涉及政策性等重大案件,需請示相關機關或蒐集資料,甚至辦理鑑界分割等。
3.網路申辦(非全程式)僅受理一般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