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網路申辦皆屬預約申請,申請人仍須臨櫃取件,並繳驗相關應備證件。
2.上開文件皆須正本。
3.郵寄申請應具書面、附繳申請人身分證正本、規費及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4.申請種類(提供下列四種版本,可擇一申領):
(1)現住人口詳細記事。
(2)現住人口省略記事。
(3)現住人口含非現住人口詳細記事。
(4)現住人口含非現住人口省略記事。
5.新式戶口名簿實施後,戶籍資料變動,應同時換領戶口名簿,不得人工註記。
6.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