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大安森林公園音樂台
場地使用開放時間:上午場:8時至12時;下午場:13時至17時;晚場:18時至22時
上午、下午、晚場各1萬元,每場以4小時計,保證金3萬元。
性質:青年練舞據點
容納人數:0
坪數:80
場地設備:音樂臺
大眾運輸
運路線:搭淡水信義線至大安森林公園捷運站2、3、4、5號出口,公車路線搭0東、20、22、38、88、204、226、588、1503至捷運大安森林公園站;298、紅57至建國南路站;72、109、211、280、311、505、643、668、672、675、676、680、1501、1505、松江新生幹線至金華新生路口

申請方式:以臨櫃、郵寄、傳真、網路申請均可。
臨櫃申請至大安森林公園管理所辦理,並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內容攜帶相關文件,以利後續申請作業。
申請方式:以臨櫃、郵寄、傳真、網路申請均可。
線上申請請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內容上傳相關文件,以利辦理後續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