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公有場地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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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大安森林公園音樂台
線上租借
承辦單位資訊
青年公園管理所
聯絡人:秦小玲
電話:02-27003830
電郵:db-8666@gov.taipei
傳真:02-27553766
附件
修正附件3-1.doc
修正附件2-1.doc
修正臺北市公園場地使用申請書附件1 - 2.doc
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修正).pdf
大安森林公園場地佈置平面圖.docx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pdf
開放時間
場地使用開放時間:上午場:8時至12時;下午場:13時至17時;晚場:18時至22時
收費及繳費方式
上午、下午、晚場各1萬元,每場以4小時計,保證金3萬元。
場地資訊
容納人數:0
坪數:80
場地設備:音樂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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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及使用規範
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及106年9月11日府工公字第10634168200號令訂頒之「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辦理。
附件
修正附件3-1.doc
修正附件2-1.doc
修正臺北市公園場地使用申請書附件1 - 2.doc
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修正).pdf
大安森林公園場地佈置平面圖.odt
大型活動保險.pdf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odt
交通資訊
大眾運輸
運路線:搭淡水信義線至大安森林公園捷運站2、3、4、5號出口,公車路線搭0東、20、22、38、88、204、226、588、1503至捷運大安森林公園站;298、紅57至建國南路站;72、109、211、280、311、505、643、668、672、675、676、680、1501、1505、松江新生幹線至金華新生路口
租用狀況
臨櫃租借說明
申請方式:以臨櫃、郵寄、傳真、網路申請均可。
臨櫃申請至大安森林公園管理所辦理,並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內容攜帶相關文件,以利後續申請作業。
線上租借說明
申請方式:以臨櫃、郵寄、傳真、網路申請均可。
線上申請請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內容上傳相關文件,以利辦理後續申請作業。
線上租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