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申請

1.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申請表
2.成績證明(獎狀)或國光體育獎章證明
3.選手與教練名冊
4.領據或印領清冊
5.金融帳戶存摺影本

臨櫃親自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請(非網路):30日
2.網路申辦:3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 □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發給辦法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競技運動科及全民運動科
1. 申請發給獎勵金,應依「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發給辦法」第11條所定申請期限檢附應備資料向體育局提出申請,未依規定時間申請者,駁回申請;但經體育局認有特殊原因者,不在此限。
2. 請於臺北市體育獎補助金申請管理系統-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申請(https://grant.sports.taipei/)進行申請。
3. 相關規定請參考「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發給辦法」。

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申請
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