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場地租借

場地使用申請表
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網路ATM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

1.一般申辦(非網路):2日
2.網路申辦:2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 場館營運組
電話:(02)2351-4078轉1112
傳真:(02)2351-2504
地址: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1.於臺北市政府公有場地租借系統開放全時段場地租借申請,一號一案,並按本中心場地收費基準表計收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
2.申請場地:申請租借場地以使用日前90日內為原則。
3.費用繳交:租借場地申請經本中心同意者,應於通知後5日內依限繳交全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逾期未繳清款項者視為放棄,取消場地租借同意。
4.租借人延遲上述規定期限致取消場地租借者,不得請求任何補償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