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臺北市藝文推廣處文山劇場使用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4/01/03至2024/02/02)

1.節目內容應以表演藝術為主,惟優先提供親子相關之藝文活動。並不得用於集會、典禮、頒獎、演講、晚會及其他類似形態之活動。
2.檔期開放時間:每年一月起開放申請次年一月至六月檔期;每年七月開放申請次年七至十二月檔期。經公開受理後,若有剩餘檔期,申請者應於演出日前一個月主動提出申請。
3.非全程式。請先來電洽詢02-29332199分機502賴小姐。

1.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劇場檔期審查申請書。
2.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3.演出企劃書。
4.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劇場場地使用時段暨設備使用申請表。
5.其他演出相關附件及錄影或有聲資料(3年內之演出作品為限,並註明錄製內容、演出者、日期及地點)。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30日
2.網路申辦:3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
藝文推廣處傳統戲曲課(文山劇場)
電話: 02-29332199轉502
傳真: 02-29332172
地址: 116052臺北市文山區景文街32號


本處劇場每半年開放申請次年度檔期,檔期審查方式請詳見「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場地使用申請規定」;收費標準請詳見「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