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大稻埕戲苑場地使用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4/02/06至2024/04/03)

8樓曲藝場:
1.統一受理申請:每年1月公告當年度7-12月檔期,7月公告次年度1-6月檔期。
2.零星檔期申請請來電洽詢,申請人應於活動日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3.非全程式,請先來電洽詢25569101分機288陳小姐

簡報室:
1.簡報室一時段為三小時。
2.星期一為休館日不外租。
3.非全程式,請先來電洽詢25569101分機288陳小姐

排練室1&2&3、教學小劇場、803教室:
1.提供藝文團體練習或排練,不得做為營利上課之場所
2.排練租借時間一時段為四小時。
3.星期一為休館日不外租。
4.非全程式,請先來電洽詢25569101分機288陳小姐

1.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大稻埕戲苑曲藝場檔期審查申請書、大稻埕戲苑曲藝場場地使用時段暨設備申請表。
2.大稻埕戲苑8樓多功能簡報室使用申請表。
3.大稻埕戲苑8樓排練室使用申請表。
(第2、3點係供有申請使用簡報室/排練室需求者,始需檢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2日
2.網路申辦:2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藝文推廣處傳統戲曲課(大稻埕戲苑)
電話:02-25569101轉288
傳真:02-25583620
地址:103012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8樓


1.本場地租借含有排練室一、排練室二、803教室、教學小劇場、簡報室、曲藝場,費用各排練室費用皆不同,收費標準請詳見「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租借曲藝場需收保證金3,000元。
2.排練租借時間一時段為四小時;僅簡報室一時段為三小時。
3.星期一為休館日不外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