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中正廳使用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3/07/01至2023/07/31)

一、擧辦活動以表演藝術為主,不受理申請放映商業電影或擧辦與表演藝術無關之集會、晚會、典禮、講演及其他類似活動。
二、申請使用中正廳,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個人:年滿二十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或領有中華民國工作許可證之外國人。
(二)機關、學校、立案法人或團體。
三、席位1,122 席,每場演出及工作人數以300人為限。
四、使用本廳錄音、錄影、影視拍攝者,視同正式演出,按演出時段收費。
五、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免繳場地使用費、保證金及其他費用。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備文擔任活動共同主辦、合辦者,得免收取場地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