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管處補助設置供公共使用自行車停放架

1.未設有管委會之建築物:同意於其建築物開放空間內設置自行車停放架之證明文件。
2.設有管委會之建築物
(1)同意於其建築物開放空間內設置自行車停放架之證明文件。
(2)社區住戶達成共識之會議紀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52.5日
2.網路申辦:52.5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停車格位與禁停標線之劃設原則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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