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企業營運總部關係企業進駐資格證明

1. 臺北市企業營運總部關係企業進駐資格證明申請書。
2. 委託書(若無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則免)(正本)。
3. 切結書(正本)。
4. 經濟部核發有效期間內之營運總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5.經會計師簽核之企業營運總部關係企業進駐臺北市資格表(一)及資格表(二)(含各關係企業所營事業項目說明表)(正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一般案件10日。(2)特殊案件:35日
2.網路申辦:(1)ㄧ般案件:10日(2)特殊案件:35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2個月(60日)

中華民國110年5月20日府產業科字第11030156751號令
臺北市企業營運總部及其關係企業認定要點

產業發展局科技產業服務中心
電話:02-27208889轉1225
傳真:02-27588790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

1.特殊案件:邀請經濟部工業局等相關政府機關、學術機構、具公信力之民間團體或學者、專家協助認定資格之案件,處理時限35日。
2.使用網路申辦者,應備證件除標註影本者,提送掃描影像檔外,其餘皆須申請人郵寄正本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產業發展局科技產業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