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臺北市公共藝術補助計畫變更

1.書函。
2.變更後計畫書。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30日
2.網路申辦:3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文化局文化資源科
電話:02-27208889轉3564
傳真:02-27236464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經審查核准補助之「公共藝術計畫書」,如有變更調整,應提報本局同意,但以1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