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臺北市演藝團體設立宗旨、團員名冊、團章或代表人章、類別變更登記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5/04/06至2099/01/01)

1.設立宗旨變更登記、類別變更登記:
(1)申請書。
(2)登記證影本。
2.團員名冊變更登記:
(1)申請書。
(2)團員名冊。
3.團章或代表人章變更登記:
(1)申請書。
(2)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
(3)登記證影本。

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6日
2.網路申辦:6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演藝團體設立變更及解散登記辦法
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電話:02-27208889轉3552
傳真:02-27252676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1.操作流程:https://reurl.cc/jRk6gD。
2.應備證件第1、2項:請下載書表範本使用。
3.申請案件同時申請時,相同文件僅需檢附一份。